兰陵县水利局坚持"拒绝烟草、从我做起、保障健康、人人有责”的创建方针,在全局大力倡导控烟禁烟,增强干部职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营造无烟环境,加强对本局责任区吸烟人员的劝阻,减少公共场所“二手烟”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扎实推动控烟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控烟组织领导。根据创建无烟机关工作需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创建无烟机关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无烟机关活动的组织、检查、督促与整改等工作。
二是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在局机关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开展控烟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普及控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控烟工作。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控烟。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主任签订工作场所禁烟承诺书。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劝阻来访者吸烟行为。设置控烟监督员,对机关内的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并鼓励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担负起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规范张贴禁烟标志。在机关入口处张贴明显的提示进入无烟机关的标识,在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楼道、楼梯等场所按照要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五是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烟灰缸等烟具,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张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