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费县立足河湖管理保护实际,坚持依法规划、依法审批、依法监管,建立了规范的采砂管理秩序和长效工作机制,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河湖行洪安全的同时,有效解决了河砂市场供需矛盾,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是依法编制规划,为规范河湖采砂秩序提供合法依据。为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和利用河砂资源,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河湖采砂秩序,费县按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和摸清河湖及河砂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委托设计单位对具有采砂管理任务的祊河、温凉河、朱田河、薛庄河、上冶河、温河等6条河流进行详细勘探,科学编制采砂管理规划。通过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等,科学挖掘河砂潜力,积极盘活资源存量,依法依规合理划定禁采区、保留区、规定禁采期等,并在认真总结以往采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河湖采砂规划的利用与管理意见。2020年6月,费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县级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并经县政府批复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河湖采砂秩序提供了合法支撑和依据。
二是依法严格审批,为规范河湖采砂行为提供有力保障。费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职能部门认真按照行政许可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抓实采砂审批、管理等行政行为。严格落实采砂审批制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采砂规划和河砂年度开采计划为依据,认真落实采砂审批制度,按照审批权限,依法进行采砂许可审批。对未经批准采砂或者未按照采砂许可内容采砂的,依法进行处理,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严格采砂许可审批程序。采砂许可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统一按程序进行审批。由从事采砂活动的国有企业、单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采砂申请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发放采砂许可证。严格采砂审批管理。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采砂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管理,对采砂人名称、采砂范围、采砂量、采砂期限、作业方式、作业工具及其功率和数量等都予以明确要求。对于在涉河工程保护范围和禁采范围内,采砂规划、现场管理责任人、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无堆砂场设置及河湖修复方案的,一律不予采砂许可审批。
三是依法实施监管,为规范河湖采砂管理提供重要保证。费县水利、执法部门坚持依法监管合法采砂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相结合,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联合监管,共同推进河湖采砂监管。强化对合法采砂行为的监管。积极探索创新“采销分离”新机制,采用由政府主导,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县国有企业经营,水利部门监管的模式,实现河湖采砂有序管控。国有企业单位在依法取得采砂许可后,对采砂施工单位进行招标,对施工及安全生产资质进行严格要求,依法规范砂场生产运营,采出的河砂由国有企业在县公共资源中心进行公开拍卖,收入全额上交县财政。为强化采砂监管,费县水利局还对砂场采砂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并在砂场现场设置公示牌,对许可地点、范围、方量、期限、方式等进行公示,实时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砂场运行依法、公开、公正、透明。同时,强化履约保证及道路保护,在与砂场运营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求其足额缴纳采砂履约保证金和道路维修押金,确保依法采砂,运砂车辆不损坏运输道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费县水利、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日常联合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河湖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及时清理非法堆砂场和“三无”船舶。2019年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采砂集中攻坚行动中,共排查处理非法采砂问题11件。日常开展的执法巡查中,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非法采砂行为,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堆砂现象,依法规范正常的河湖采砂管理秩序。实施全程采砂监控。积极推进采砂信息化建设,以科技手段助推砂场监管。在砂场安装采砂监控系统的同时,由县水利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安装监控终端软件,按照采砂许可的范围、深度、时限等对砂场作业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实时监控采砂方量,严禁砂场超范围和超方量开采。实行采砂智慧监控,有效提升监管技术水平。2020年,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省水利厅河湖处多次到费县调研河湖采砂监管工作,并投资100万元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合作开发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全国唯一的河湖采砂监管技术试点项目。该项目利用图像识别、超声波、卫星定位等方式,对采砂行为进行全方位、智能化监控,并为全国河湖采砂监管工作提供费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