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河东区按照综合施策、供需统筹、因地制宜、节水增效的基本原则,从调整农业水价、完善农业灌溉体系、创新用水管理、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等方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2018年作为临沂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河东区启动实施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改革面积13.6万亩。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河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先后制定出台《河东区2016-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收费、梯级计价、节水奖补”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原则。

二是统筹兼顾,分配农业初始水权。坚持把水权分配作为抓好改革的关键一环,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引入用水合作社参与改革。协会化运转、市场化操作,提高了群众参与度。农民用水户协会在供水中实行供水证、供水卡制度,用水户小组建立用水户用水明细台账、协会建立各用水小组台账、水管单位建立各协会的台账,形成三账一卡一证,证卡、账账相对的连环体系,建立动态、公平、公正的用水环境。水量分配完成以及水权主体确定后,由河东区用水管理协会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发水权证。实行水权制度,形成户户明确总量、人人清楚定额的局面,使水权看得见、抓得着、可转让成为现实。

三是健全制度,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通过试运行和灌溉试验确定自流灌溉、泵站灌溉全运行成本水价,形成了河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经核算,葛沟灌区自流灌区全成本水价0.1099元/立方米,石拉渊灌区自流灌区运行成本水价0.0471元/立方米,泵站灌区全成本水价0.2620元/立方米。落实财政资金补助机制,补助资金承担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维修养护费,从水管单位供水成本中剥离,最终核定的农业水价,自流灌区运行成本水价0.0836元/立方米,泵站灌区全成本水价0.1321元/立方米。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实行阶梯计价,以核定的用水定额为基础,在定额范围内的水量,按照基础水价收取;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种植作物,确定年灌溉净定额为354.24立方米/亩,以此为试点,用水超出定额低于15%部分,按照基本水价1.5倍征收;用水超出定额15%部分,按照基本水价3倍征收;未完成定额指标的,农户可以自行流转或结转到下年使用。建立超额累进加价制度,以加大水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

四是量力而行,筑牢水利工程基础。加强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针对灌区工程建设短板,突出重点,建设末级渠系和田间配套工程体系,全面推进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对于自流灌溉,重点通过采取渠道开挖清淤、防渗砌筑等工程措施,减少沿线输水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对灌区内破损严重的建筑物进行改造,修建管理道路和管理房,完善渠系灌溉系统和管理系统。推进改革示范区信息系统配套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手段和检测技术,加强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新建灌溉信息系统平台1套,新安装120套渠道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60套泵站自动化测水量水系统,8套土壤墒情自动检测系统,2套地下水位检测系统,2套雨量检测系统,实现“互联网+”功能,推广智能节水灌溉,确保了灌溉信息适时进入管理平台,适时监控、信息录入、数据上传、统计分析、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功能,真正实现了用水计量到户、总量控制和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