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罗庄区水务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为打造清廉高效的水务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水利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水利法治环境,稳定公平透明、清新优美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水利系统“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流程,坚持“六个一律”,在不减少法定程序的前提下,优化合并有关环节。按照简政放权、方便企业、规范管理的原则,取消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予外地市场主体与本地市场主体同等待遇,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切实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监管检查制度。着力提高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防止过度监管、不当监管,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是是依法依规开展水利招投标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罗庄区水利实际,规范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严格控制招标条件设置,防止人为设置门槛而排除潜在投标人现象。同时强化服务,切实做好招投标监管。促进公平公正竞争,从而促使水利项目招投标依法有序开展。
四是不断加强水利项目批后监管。在涉水开发建设项目监管过程中提前介入、及时对接,主动为业主做好技术咨询与相关服务工作,加强对涉水建设项目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督促业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和施工方案建设。工程开工前,及时对项目施工图进行核查;工程施工放样时,派员检查、验线;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巡查和现场管理。通过扎实的工作,涉水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管和完工验收工作更加规范和人性化,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可靠。(罗庄区水务局 李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