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节约保护处朱国勋处长一行4人,代表水利部到兰陵县复核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复核。
兰陵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兴华向复核组汇报了兰陵县在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税征缴、水量核定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复核组审查了资料,并提出问题,县水利局、住房保障中心、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根据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
复核组实地查看了蓝湖名邸、莲花山城居民小区,长城二庙农村合作示范社(高效灌溉示范区)及八大洼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公共机构,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于上述企业在所有取水设施张贴明显节水标志和节水宣传标语的做法,复核组给予一致好评。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复核组充分肯定了兰陵县在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全民节水意识宣传以及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对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中,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对雨水进行收集用于绿化、企业生产利用节水技术废水循环利用、高效节水灌溉、中水回收利用等复核组表示肯定。
兰陵县作为山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代表,接受水利部复核并顺利通过。近年来,兰陵县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指导,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有效保障了水安全,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