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县区水事>>正文
兰陵县顺利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利部复核
2021-04-15 17:54  

 

4月12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节约保护处朱国勋处长一行4人,代表水利部到兰陵县复核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兰陵县作为山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代表,接受水利部复核并顺利通过。

复核组首先听取了兰陵县在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税征缴、水量核定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通过审查资料、提出问题、听取解答等方式进行了复核,充分肯定了兰陵县在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全民节水意识宣传以及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复核组还实地查看了蓝湖名邸、莲花山城居民小区,长城二庙农村合作示范社(高效灌溉示范区)及八大洼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公共机构,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对在所有取水设施张贴明显节水标志和节水宣传标语的做法,复核组给予一致好评。

近年来,兰陵县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指导,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中,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充分利用雨水集中收集、企业节水技术废水循环利用、高效节水灌溉、中水回收利用等措施,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强化水利综合支撑功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