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绿色发展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发表重要论述,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新理念带来新变化,罗庄区水务局从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饮水安全、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着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高治水能力,不断开创治水兴水管水的绿色发展新局面,全力推进水利绿色发展新征程。
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三条红线”,进一步强化用水计划管理,2020年共对全区164家用水单位下达计划水量2405.64万m3,用水计划实施率为100%;积极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制度;积极开展节水机关建设和罗庄区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2020年共发放节水倡议书、宣传画、宣传特刊200多套,安装节水指示标牌200多块,营造了全社会参与节水的良好氛围。目前,罗庄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已高标准通过省级验收。
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持续加强
2020年以来先后开展3批遥感监管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查处工作,共完成172处疑似违法违规项目的现场查处工作,依法修改为合规建设项目134处,确定实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通过查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38份,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05.17万元,实现人为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83.80万平方米。确保做到了违法必究、查处必严,实现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全覆盖。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采用现场检查及“互联网+监管”等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逐一在各项目现场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表,指出项目存在的监测滞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等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整改要求,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通过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已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进一步督促了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防治主体责任,最大限度的控制人为造成新增水土流失。
全面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016-2018年度,投资3317万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管网延伸、增设取水点方式,解决黄山镇10个村1.8万人以及褚墩镇33个村5.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9-2020年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投资3.3亿元,利用已建成的临沂城30万吨集中供水工程,实施管网延伸,实现了我区傅庄、册山、高都、沂堂、褚墩、黄山共 208个村居35.65万人自来水通水入户,截至2020年底,攻坚行动已圆满收官,全区农村老百姓都喝上自来水、放心水,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真正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十三五”期间,对小埠东灌区渠道进行衬砌和清淤疏浚,新建、改建、维修水利建筑物77座,共恢复农田灌溉面积10.35万亩,极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8-2019年度,投资3017万元,先后实施完成了南涑河山南头拦河闸、许庄拦河闸和西山拦河闸3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有效拦蓄地表径流,充分利用南涑河雨洪资源,增加控制灌溉面积4.57万亩。2020年,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共涉及我区3条骨干河道和8条重要沟渠,总长97.8km,预算投资3.1亿元。工程建成后,将把南涑河和陷泥河打造成集防洪、景观、生态、交通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有力提升我区水利基础设施水平。
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按照《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明确了23条区级重点河湖名录,建立区、街镇、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先后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清河行动、河湖清违清障专项行动、河湖清违清障专项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整改问题505处,其中沂花湾乐园遗留问题整治、邳苍分洪道和沂河老村落问题整治列为水利部河湖清违清障典型案例。制定了《罗庄区打击非法采砂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河湖非法采砂工作,有效遏制河湖采砂乱象。编制市级美丽河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2020年12月,青龙河美丽示范河湖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全区河湖生态得到不断改善,为实现“水韵罗庄”的总目标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