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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水利局扎实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2021-06-15 15:16  

费县水利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河湖保护理念,不断创新河湖治理体制机制,河湖综合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河湖管护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

一是以完善组织体系为核心,扎实推进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创新建立“四长一员”联动工作机制,设立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执法河湖长、河湖警长和河湖管理员,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联动,让河湖管护工作由“独角戏”变成“大合唱”。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当好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领队”,严格执行巡河(湖)频次要求,认真开展手机APP巡河(湖)工作,对乡镇(街道)巡河(湖)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以拓宽监督渠道为重点,选聘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邀请选聘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印发《关于公布县级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名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也相继公布监督员名单,全县106条河流、82座水库共邀请134名人大代表、24名政协委员担任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实现境内河湖全覆盖,进一步拓宽河湖监督渠道,持续织密河湖监督网络。

三是以实施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今年以来累计下达河长制工作交办单38份,完成省级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核实整改3处,完成自查问题整治15处。印发《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督导检查的通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手腕开展县级督导检查,努力实现“四乱”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指引,扎实开展“一河(湖)一策”修编及健康河湖评价。结合我县实际及河湖治理保护内容,全面摸排河湖问题、切实掌握底数,科学规划阶段目标、明确分解工作任务,扎实做好“一河(湖)一策”编修及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县级、乡镇级河湖的修编任务,7月底前完成县级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为未来3年河湖治理和管护提供目标清晰、科学合理、推进有序的规划指导。

五是以生态建设为统领,积极申报创建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申报和创建1条省级(孟庄河)、2条市级(薛庄河、燕庄河)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全力推动生态河湖建设。计划于11月底前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六是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首创“以水养水”水面物业化保洁管护模式。引进有河湖管护经验的单位或个人,落实“企业河(湖)长”,推行河湖水面资源有偿承包,将水面承包和水面保洁融为一体,达到河湖养护、净化水质的目的,同时产生财政收益,真正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投资100万元实施水利部河湖采砂监管技术试点项目,利用图像识别、超声波、卫星定位等方式,对采砂行为进行全方位、智能化监控,为全国河湖采砂监管工作提供费县模式。2021年1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部相继发来感谢信,充分肯定费县河湖采砂监管技术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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