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水县严格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推进各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安排部署,多举措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手续审批流程,实现水土保持审批的便利化、标准化。
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十三五”期间,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要求,该县不断减化复核程序,提升审批效率,将手续办理时限从过去的10个法定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县域内占地不足5公顷且挖填方量不足50000方的项目做承诺制处理,企业递交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后,即可当场领取承诺制批复,做到了承诺制批复即时下发、水保手续当日办结、人民群众切实受益。
二是严格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该县现有经济开发区1处,位于滨河项目区。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该县切实加大对经济开发区域内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针对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情况,在沂水县滨河项目区实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第三方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统一上报市级水利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审,确保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三是创新审批方式,抓实“一次办好”。在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手续办理过程中,该县积极创新审批方式,利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或者山东省政府网站“一网通办”进行在线申请,后台审核批复后,企业在递交纸质材料时一同领取批复。同时,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利用网络会议的方式,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企业、编制单位、专家不需见面,只需召开远程视频会议审阅电子版材料,便可对项目进行评审批复,有效的打破了地域限制,打通了“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