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沂水县水利局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重点用水户,全面建立水务经理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水务经理为核心的节水管理新机制。
一是执行节水标准化管理。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用本单位的节水管理制度、规定、标准,组织编制节水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节水宣传。
二是执行计划用水管理。负责申报本单位用水计划,严格执行《临沂市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每年按照节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三是建立节水统计报告。负责定期统计本单位的节水状况,做好用水原始记录。结合行业用水定额,制定“取、用、排、回”等各用水环节的统计台账,形成单位年度用水总结分析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作为用水计划建议的证明材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是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负责每3-5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和规模等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水平衡测试。
五是实行日常监管。负责单位用水的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单位用水信息,对设备及时检修和技术改造,防止跑冒滴漏。
沂水县重点用水户水务经理管理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水务经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有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