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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探索协同联动执法新模式,打好水资源专项治理攻坚战
2022-10-26 15:20 网站管理员  市水利局网站

沂南县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1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多年平均降水量815.1mm,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29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89立方米。为规范水资源管理,沂南县聚焦地下水专项治理,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规范取用水行为,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实现了对执法流程、全周期的闭环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县取用水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水资源安全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凝心聚力周密部署,强化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水利局、综合执法局、审批局、工信局、税务局、财政局、公安局等15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水资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承担水资源管理专项工作的决策指挥、安排调度等职责。从各成员单位抽调10名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二是科学安排部署。立足沂南实际,制定了《沂南县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从2022年7月中旬到年底,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实施,全面提升县域水资源管理水平。

二、加大巡查力度,严控违规用水行为。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建筑行业、居民小区、加油站等日常疏于管理的领域,集中整治。一是严查非法打井行为。开展取用水专项检查,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无证取水的自备井一律进行封闭;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不到确需取水且无证取水的用户,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二是严查无计量设施取水。定期对取用水户开展巡查,对取用水户不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安装或更换计量设施,逾期未办理的进行处罚并全时程计征水资源税。截至目前,协助综合执法局办理涉水违法案件罚没收入170余万元;累计核查重点取用水户207家,封停自备井8眼,改自来水32家。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水量核定791.8万m³,较去年同期增长69.4%,预计全年水资源税较去年增长10%,长期效益显著。

三、多部门高效联动,提高执法效能。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为深入落实省水利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涉嫌违法行为巡查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职责,加强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支持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和相对行政强制职责。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根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建立了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由综合执法局对水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公开、公示;执法队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并按规范归档保存;涉水重大执法案件,均由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进行事前会审协商,政府法制顾问参与,县司法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作出决定。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上级转办、网上舆情、“12345”等群众反映的问题,县综合执法局直接受理的水事违法行为,县水利局积极提供业务支持;对县水利局在日常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均按沟通协调机制要求,2日内移送到综合执法部门;对即时消失的水事违法行为,县综合执法局及时到达事发现场,及时查处,限时办结,并将案件办结结果向县水利局进行反馈。2022年以来,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协调配合,已查处涉及违规采用地下水违法案件28起。

四、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执法闭环管理新模式。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沂南县立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创新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水资源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明晰取水许可工作职责。根据上级规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取水项目的申请与受理、审查和决定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公告,县水利局负责对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水资源管理日常巡查制度。县水利局水政科和县水资源中心承担巡查任务。分片区细化到小组,进一步增强了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及时发现各类违法现象并严加处理。三是建立取用水多部门协同联动管理机制。由县水利局水资源科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成立取用水管理联动小组,实行取水许可审批联动、税收工作联动、数据资源共享,联合下达用水计划、联合执法等,实现取用水申请——许可——税收——监管全程闭环管理,构建全县水资源管理“一张图”,进一步强化了取用水全过程管控。四是建立阳光公示机制。涉及水资源的重大事项,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取水用水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奖励,极大拓展了专项执法行动社会参与面和群众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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