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市河湖名录梳理复核部署要求,罗庄区水务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水利普查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长制湖长制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规定,以水普成果为基础,遵循水普规定,对水普名录内的河湖逐一对照复核。

通过相应时相影像判别、调查等方式,对水普名录与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管理工作情况及河湖现状存在的不一致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定,核定了河湖数量、长度、流经行政区域等重要数据,确保河湖名录不重不漏、完整准确。

罗庄区水利普查内共有河流8条,分别是沂河、邳苍分洪道、城河、南涑河、陷泥河、燕子河、五里河和西燕子河,河流复核总长136.28km。遵循普查相关规定,结合河湖管理保护实际,经梳理复核,与原普查结果一致的河流5条——沂河、邳苍分洪道、南涑河、陷泥河、燕子河,不一致的河流3条——城河、五里河和西燕子河。已将8条河道基础信息和调整情况说明上传山东省河长制信息系统并通过省、市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