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兰山区水务局会同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各部门以积极的组织领导、明确的责任分工、精干的人员配备,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得有序进行。
目前,水利局、地税局及纳税人三方正紧张有序地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的调查确认工作,切实做到了“三严格”。一是严格核实取水对象,将直接取用地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除政策规定的个别情况外,不论是否持有取水许可证,全部作为核实对象;二是严格核实信息内容,包括取用水户的基本信息、许可信息、管理信息、水源信息在内的相关内容核实后作为征收水资源税的基础信息和依据;三是严格信息核实主体,核实工作由水利局和地税局共同开展,做好核实工作的权限划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姜桂娟、王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