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费县各级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多措并举、压茬推进,前期已建立起河长制组织体系,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河流现状排查调研、祊河网箱清理、水利工程普查等工作,目前,河长制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铺开。
一是整理完善各级河长联系方式,加强河长间联系沟通。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上报各级河长联系方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各河流联系单位统计各级河长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县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以便以后各级河长及联系单位间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全县河长制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市级河流岸线利用需求调查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祊河等4条流经费县的市级河流进行调查,主要调查涉河范围内需要占用岸线资源的有规划依据的各类建设项目。经调查,共有12项工程需要占用市级河流岸线资源。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科学划定河流岸线功能区,完成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任务。
三是公布费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以费河办〔2017〕1号文印发《关于公布费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由县水利局局长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沂河水利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27个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
四是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督查调度。为落实《费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确保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13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18个河流联系单位的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阶段性工作调度。根据调度结果,对各单位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县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调度、月通报”,使调度工作常态化,确保各单位按时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