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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2017-06-27 00:00 网站管理员 

沂南县正按照省、市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部署和目标节点要求,稳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是建立起了组织体系。4月底由县委办、县府办行文下发了《关于公布沂南县县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环保和农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河长,县级党政班子领导担任县级河长的组织体系,确定了全县1条省级、3条市级、16条县级和66条乡级,共86条河流的各级河长及相应联系单位。二是印发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5月份起草了《沂南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求意见、讨论修改,于5月底定稿,并由县委办、县府办行文公布。同时,根据目标节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前期建立起乡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基础上,正制定乡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三是完成了20条县级以上河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根据市河长办的要求,在完成沂河、汶河、蒙河、汤河4条市级以上河流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又完成了苏村西河、潮沟河等16条县级河流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重点摸查企业排污,城镇社区、畜禽养殖污水排放,侵占破坏河道生态等情况,完成基本情况调查“一河一台账”初稿。(范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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