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现有河流100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85条,流经518个自然村居。自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以来,莒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
搞好调查摸底。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以镇街园区为单位,共派出600余人次,迅速开展河道排查梳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大小河道进行摸底登记,包括河道的起止点、长度、流经的村居、所属流域以及镇村责任人一并登记汇总。
建立河长体系。根据全县摸底排查情况,召集全县水利专家、骨干集中研讨,深入分析,完善莒南县河流水系图,编制实施方案。《莒南县重要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于4月20日率先上报市水利局。4月27日,两办印发了《关于公布莒南县县级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全县建立了“5151”河长组织体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担任县级河长,全县共设置县级河长47名、镇级河长104名、村级河段长518名、民间河长1012名,实现县域河道的全覆盖,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工作网络。
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印发《莒南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办公地点和工作人员,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双任办公室主任。30个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县河长制工作专职人员;各镇街园区明确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立河库监管站,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
做好两个结合。河长制工作涉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性“治水”“管河”工程,县委、县政府坚持“水安全、水经济、水文化、水生态、水景观”五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在6月2日召开的全县水污染防治暨全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议上,县委、县政府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建设、水资源利用、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在5月20日召开的全县水污染防治问题交办会上,共交办给镇街园区、部门水污染防治问题227条,并确定时间节点,要求相关单位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全面改善水域环境。
打造示范样板。自5月18日起,该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沭河、龙王河、洙溪河等3条市级河流进行全面调查,查明问题,摸清底数,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先期制定整治方案,打造河道示范样板,以指导其它97条河流河长制工作的开展。近期,市委、市政府领导张宏伟、范连生、李朝晖先后到沭河、龙王河、青口河调研河长制工作,对莒南县前期推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