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庄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区水务局以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围绕“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三条主线,全面梳理水务行政职权,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区水务局加强组织,认真核对,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统计、确认,确保权力事项无遗漏,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等内容无差错,并分类逐项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经认真梳理确认,涉及水务局行政权力共8类72项,其中:行政审批类13项,行政处罚类37项,行政征收类4项,行政强制类10项,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裁决类1项,行政奖励类1项,行政监督类5项。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庞德霞、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