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水利厅获悉,兰陵县小水电规划被纳入省级规划,列入国家补助标准。规划实施完成后,该县装机100kw以上的小水电站可增加至17座,年发电量最低可达1260万度,这是兰陵县小水电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农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对加强水能资源规划和管理,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0年5月,该县水利局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完成了《全县“十二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市级预审,报省水利厅统一审批。(刘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