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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县政府副县长、县副总河长戚广振到新庄河、店子河巡河调研
2018-04-09 00:00 网站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费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费县2018年“清河(湖)”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4月初,县政府副县长、县副总河长、新庄河及店子河县级河长戚广振同志组织县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水产局、交通运输局等9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店子河和新庄河进行了巡河调研。

4月1日,戚广振一行对店子河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对店子河存在的禽养殖污水直排、违法建筑、河道养鱼网箱及两岸垃圾等问题,戚广振要求在一个月内将难题整改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一是清除沿河非法畜禽养殖场,对于限养区内能够进行整改的,要建设沉淀池,污水不能直接排到河道内,县畜牧兽医局要给予工作指导。二是河道内的蔬菜大棚和违法建筑要马上清除,县环保局要给予工作指导。三是要将河道两岸的垃圾及河道内的空养鱼网箱及时清出来。四是对河道及周边的养殖户、非法建筑、河道障碍等再排查,要查清查细。

4月2日,戚广振一行对新庄河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在现场调研结束后,在新庄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首先,新庄镇汇报了新庄河河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新庄镇党委、政府围绕新庄河治理工作,认真筹划,一是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同时,设立了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联络员制度。二是对全镇中各矿山、各单位、在建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发现企业生产中存在污染河道情况,立即下发整改指令,关停采砂场3个、拆除违法建筑13处。三是对境内畜禽养殖户进行集中整治,确定河两侧200米以内为禁养区,对禁养区两处养殖场进行关停。四是清理垃圾秸秆等“五堆”65处。其次,与会各部门就现场调研情况,结合各部门职能及职责分工,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发言。最后,戚广振对巡河调研工作进行了总结,他对前期开展的关停采砂场、拆除违法建筑、镇卫生院污染物处理等工作表示满意,同时又对下一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县畜牧兽医局要会同新庄镇政府加大对非法畜禽养殖的整治力度,在禁养区内的坚决拆除,限养区内的要配套完善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一定要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第二,新庄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县农业局作为联系单位要会同县环保局、新庄镇政府认真查找沿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摸底,不能放过任何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排污口要及时进行封堵。第三,太和村和水牛石村处部分河道被杨树林占用,严重影响河道泄洪的问题。新庄镇政府要说服动员村民,尽快将河道内树木进行铲除,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戚广振指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协作,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在4月底前彻底整治到位,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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