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县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县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扎实有效的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一、明确管辖范围,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将每条河流的采砂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其中祊河、温凉河及涑河3条非季节性河流的河道采砂管理由县水利部门负责(祊河姜庄湖大桥至兰山界段由县水利局和沂河管理局共同管理),其余季节性河流的河道采砂管理由县国土部门负责。
二、加强河道日常巡查,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沂河水利管理局加强对河道采砂的巡查、监管、审批。日常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落实,将有关违法违规事件的证据材料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各单位不断加强对合法采砂场运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自2016年以来,沂河水利管理局批准合法采砂场2处,现已采砂完毕;县水利局批准合法采砂场1处,为巨庄砂场,采砂期5年。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非法采砂案件执法和查处,受理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沂河水利管理局日常巡查落实并移交的非法采砂案件及群众的举报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直接对违法采砂事件进行查处,并将结果反馈至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沂河水利管理局。同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各类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活动,保障了河势稳定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维护了全县河道生态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