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县区水事>>正文
兰陵县水利扶贫显实效 助推产业促增收
2018-07-30 15:39  

为保障民生,改善贫困村农村饮水现状,助力脱贫攻坚,兰陵县自2013年开始实施饮水扶贫工程建设以来,省专项饮水扶贫资金1410万元共解决了47个贫困村,6.11万人的饮水安全;2018年度兰陵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158万元,解决23个贫困村、2.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力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把饮水扶贫工程建设,列入了“兰陵县2018年度30件民生实事”挂牌督导的重点工程之一,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靠上、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各项目乡镇明确了工程实施责任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每个项目村配备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工程协调和实施,并以项目村为单位成立吃水工程施工监督协调工作小组,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针对兰陵县供水的基础条件和长远需求,统筹规划,坚持优质水源集约利用和高标准建设,按照适度超前,一步到位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分割的局面,统筹考虑水源、工程布局,确立了“一个中心、五个片区”的规划设计,使规划的龙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三二二世界水日”和各村大喇叭对饮水安全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用水意识。

四是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的“四制”制度,将进度、质量和投资三项控制拧紧到最高限度。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采取“施工队伍自检、监理企业监理、法人管理、政府监督和受益户参与”的五级质量保证体系。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领导帮包机制,严格调度督导,实行周调度、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总结的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压茬进行,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追责问责,确保饮水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是建立监督监测机制。联合环保、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督监管职能,保证供水安全。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县的水源地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七是积极推进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实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全县对12座规模化水厂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理顺经营权,形成资产归政府,水利局供水办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经管者履责、用水者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家资产不流失,群众喝上健康水。

八是建立农村公共供水补充机制。为了推进精准扶贫的有效开展,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兰陵县在全县农村实施了旨在“关注民生、健康扶贫”的惠民水站建设。投资3000余万元与海尔集团合作共在1024个村建设安装水站1194台,达到了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为个别不具备通水条件的分散贫困户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兰陵县水利局 孙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