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费县水利局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保护区建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源地水质逐年好转。
整合资金,加强工程建设。2017年,为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根据省、市关于费县“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的要求,费县水利局对石岚水库、上冶水库、马庄水库、龙王口水库水源地开展建设保护工作,利用上级为4个水库拨付的专项资金130万元,设立饮用水源地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栏、隔离防护设施等,全县四个水库共完成防护网工程5000米、交通标志制作安装94个,毛竹栽植14.2万棵。
强化监管,建立水质监测制度。费县水利局从2017年8月开始定期对石岚水库、马庄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范》(SL395)进行水质评价,监测项目达29项,并及时将每次的监测评价信息通知相关政府、部门、水源地管理单位及供水企业,用于指导水源地水质管理保护和饮用水企业生产。根据近几次获得的监测结果,目前水库水质满足供水要求,个别指标较去年有所改善。
加强巡查,开展集中整治。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费县水利局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水源地联合执法巡查,并集中力量多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清理关闭水库网箱养鱼、非法采砂、沿岸饭店等水环境突出污染问题。全县累计共清理网箱12000余个,取缔非法采砂船48条,关停沿岸饭店12家,拆除违法建筑35余间。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对打击违法行为、肃清水源地环境、提高社会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