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县区水事>>正文
沂水县扎实推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2018-11-28 16:10 网站管理员 

近年来,沂水县水利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成效显著。

一是化整为零,细化权力事项沂水县水利局将许可事项“颗粒化”,把每个政务服务事项拆分为“颗粒化”最小运行单元,推进办理要素标准化规范化。县水利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拆分成的办理事项总数为34个,其中行政许可类13个、行政裁决类办理项数量1个,行政确定类办理数量为9个,其他行政权力类办理事项11个。在企业提供完整材料的前提下将完成时限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变成1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拆分成的办理项为1个,承诺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现“一次办好”的服务承诺。

二是建立台账,落实改革任务。以便民利企和简洁高效为原则,在“精准”和“精简”上下功夫,编制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省改办通知要求,取消了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核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两项职能权限;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取水许可整合为“取水许可”;根据市政府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新增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两项行政许可类项目审批;根据县政府要求,将新增的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处罚、强制拆除擅自设立的水文站或纠正危害水文监测的行为、对耗水量高或者节水措施不力的核减取水量直至停止取水等三项职能移交综合执法部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