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水利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调度到位。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该县水利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上下联动、全面落实。将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落实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具体方案及工作措施,从事行政许可(审批)人员为单位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未设置前置条件。
二是落实“一次办好”,改革成效显著。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拆分成的36项办理事项“颗粒化”,具体体现在把每个政务服务事项拆分为“颗粒化”最小运行单元,推进办理要素标准化规范化,以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把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拆分为可办理可操作的“一次办好”事项,使其与实际办理的具体事项相契合,力求更实用、更易懂、更便民,使企业一看就懂、一目了然、“一次办好”。在企业能够提供完整材料的前提下将完成时限由之前的45个工作日变成1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为1个,承诺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现“一次办好”的承诺。
三是强化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该县水利局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将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科,2名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在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展示进驻事项,指派一名负责人全权处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以此提升行政审批效能。通过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现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成本低、时间短、程序简、效率快的目标。
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承诺办理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办事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水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制度,对中心登记备案的“125”工程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审批时限比承诺时限缩短60%以上。与审批、服务有关的中介机构进驻政务中心,中介服务的服务标准、服务时限等纳入中心统一监管。按照综合服务窗口管理规定办理,不断开创窗口高质量服务的新局面。同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努力做到服务规范标准、服务提供规范标准、服务质量控制规范标准、运行管理规范标准、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五标准”。(李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