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县区水事>>正文
兰山区水务局“三个严格”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019-12-31 10:19 网站管理员 

今年以来,兰山区水务局坚持“三个严格”措施,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培育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形成纪律严明、快捷高效、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兰山区水务局考勤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下、缺勤1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缺勤2次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每月旷工1天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行为,全体工作人员请假均需分类填写《请假登记单》,并按期限要求请领导审批。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手机,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逛网店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值班时间饮酒;因公临时外出开会、办事、业务学习在保证不空岗的情况下提前填写《出发单》,加强工作人员去向管理。

严格落实工作标准,凡党组决定、领导交办事项,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干工作要雷厉风行,不拖不延,严禁超出限定时限压误文件、批件、有关材料和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不得推诿、搪塞,更不能为难办事人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