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沂水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切实转变思考方式,重点针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如私搭乱建、私采乱挖、侵占河道等一系列难题,坚持铁腕出击,破解治水手段“弱”的难题,助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跃、人和”的生态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一是拉网清底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级检查反馈、信访举报、12345热线投诉等渠道,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所有河湖(含水库、湿地)进行“全流域、全方位、全角度”拉网式问题大排查。对核查出的各类问题,逐一核实确认,认定为违法行为的,以乡镇为单位,以河湖为单元,按照公益类、民生类、违规违建类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细化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科学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深化清违大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围绕构建“无违河湖”,聚焦河道“八乱”现象,先后实施清河行动、清肠行动、清违行动,坚持高位推进,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现场推进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节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建立由县级总河长挂帅,各县级河长联系指导,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全程督办,县河长办统筹协调,县直各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主抓落实的链条式工作机制,重拳出击、联合执法,挂牌督办、全力整治,对重点问题行使公益诉讼,确保清违行动高效推进。先后解决各类河道突出问题1100余条,拆除违建看护房、饭店、民房等房屋22处、15万余平方米,治理矿坑1处、5万余平方米;拆除码头1处、违建塘坝6处、养殖大棚6处,封堵排污口9处,提起公益诉讼16起,有效维护河道健康生命。
三是严查严办大整治。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结合涉水扫黑除恶,从水利、公安、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宣传、财政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坚持暗访摸排与公开巡查相结合,强力围剿、全网摧毁,严厉打击盗采、滥采河沙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2018年以来,先后关停砂场4个、清理沙堆12000立方米,案件侦办涉河砂等非法采矿案件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9人。另一方面,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划定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禁采期和可采量,严格采砂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发改、物价部门统一拍卖,县城投公司统一开采,拍卖收入优先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了资源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