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沂水县水利局办理议案、提案的满意度,确保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圆满完成,该县水利局主要采取以下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从县提案交办后,立即召开会议,把提案落实到相关领导、责任处室,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落实”的形式,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注重实效,逐一落实。对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重点提案,加强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要求承办科室事先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所承办的提案进行分析归类,认真研究议案内容,把握实质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形式、措施进行办复,确保办复质量。
三是结合工作,整体推进。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根据议案、提案反映的具体问题,开拓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式,以议案、提案办理推动水利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