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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水利局多措并举推进水利行业执法监管精细化
2020-11-25 08:46   市水利局网站

自沂南县政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该县水利局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涉嫌违法行为巡查监管职责及与执法相关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职责,提升了综合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确保执法无逢对接。沂南县在执法机构改革,执法权划转县综合执法局以前,就组织对河湖违法陈年积案进行了全面排查“清零”。当时办结的由沂南县水利局将执法卷宗进行了整理归档;当时未办结的有关前期资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并跟进追踪。沂南县综合执法局对移交的案件办结汇总后,将卷宗资料交由法制科整理归档。对上级转办、网上舆情、“12345”等群众反映提供线索,由沂南县综合执法局直接受理的水事违法行为案件,沂南县水利局第一时间提供相关业务资料及技术支持;对沂南县水利局在日常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均按沟通协调机制要求,2日内移送到沂南县综合执法局;对即时消失的水事违法行为,沂南县综合执法局及时到达事发现场,及时查处,限时办结,并将案件办结结果向沂南县水利局进行反馈;涉及河砂盗采违法案件,沂南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查验,立案查处。2020年以来,沂南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协调配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4 起。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齐全装备。根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沂南县综合执法局建立了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由沂南县综合执法局对水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公开、公示;涉水重大执法案件,均由沂南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进行事前会审协商,政府法制顾问参与,沂南县司法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作出决定。执法队员全部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等与执法活动相关的装具装备,做到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并按规范归档保存。沂南县综合执法局水行政执法中队配有执法车辆 2台,共有执法人员8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执法程序和案卷填写严格落实审查制度,执法案卷专人归档管理。沂南县水利局也为监管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等常备执法监管工具,确保监管执法规范。

三是整合力量,常态监管。沂南县水利局水政科、水土保持科、水资源科、河长办按照“三定”方案划定的职责履职尽责,抓好日常工作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整合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长办等各相关科室,统一协作,分区作战,集中力量强化河砂监管、水政执法等重要工作落实;负责辖区内河道的日常监管及河道内河砂盗采、取土、违建以及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开展审批、执法相关工作。

四是及时对接,完善信息。沂南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水政执法负责人、日常业务联络人定期通报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解决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沂南县水利局定期与县综合执法局对接,梳理汇总当月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情况,按时填报“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对案件收集不全、不能按时填报的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0年以来,已累计填报入库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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