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临沂市水利局编制完成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公布如下。
一、概述
本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编制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情况,以及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在临沂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shuiliju.liny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其他需求和建议,请联系:临沂市水利局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1号1616室,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312458(传真)、81292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规划、组织、推进、监督工作,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并抽调了专职人员配备专用电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各类水利方面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每条政府信息,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审批后进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
三、编制工作情况
结合水利行业自身特点,市水利局采用相同的规则和标准文书格式进行信息类目编排、索引编制,调整了《临沂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沂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发到局领导与各科室,上传至临沂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更新、规范目录分类,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调整、充实、完善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相关政府信息均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临沂水利”、“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资源和新闻发挥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6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公开内容及时予以更新。制定了《临沂市水利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6条,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初步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发布《农田水利条例》、《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行业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政策4次,达到了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深度解疑释惑行业热点的效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外公开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工作人员姓名。2016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0项,全年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述0件。
七、《2016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临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22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立即召集有关科室学习通知要求,研究落实措施,对做好2016年度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围绕水利改革做好政务公开、水利建设做好政务公开、水利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公众关切做好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做好政务公开等方面,组织专人制订并及时发布了《临沂市水利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17个有关科室、单位,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2016年底,我们对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逐项进行梳理排查,所有任务全部落实。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等。2017年,围绕保障公众知情况权、参与权,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指导作用,做好条目对应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对申请频率高并且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实际工作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评估、完善和清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推进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临沂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功能,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完善,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