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YuUKMZk8efzucFJNWcpg
提取码:qlt2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临沂市水利局1503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包括集西庄、庞家村、竹子园、匡庄院村、薛家庄、孟家村、李家宅村、花园村、全家林村、高庄村、麻绪村、大于村、小于村、宋(张、李)家唐庄村、王家唐庄村等15个敏感点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临沂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晓磊
联系电话:1580690717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1号临沂市水利局1503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4月12日。
临沂市水利局
2021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