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1952/slj/2021-00000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3-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3-29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YuUKMZk8efzucFJNWcpg

提取码:qlt2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临沂市水利局1503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包括集西庄、庞家村、竹子园、匡庄院村、薛家庄、孟家村、李家宅村、花园村、全家林村、高庄村、麻绪村、大于村、小于村、宋(张、李)家唐庄村、王家唐庄村等15个敏感点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临沂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晓磊

联系电话:1580690717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1号临沂市水利局1503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4月12日。

临沂市水利局

2021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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