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临沂市黄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黄山水库工程
项目地点:拟建黄山水库位于临沂市郯城县、罗庄区、兰陵县交接处,沂河干流,大坝位置位于郯城县庙山镇立朝村西处。
项目概况:黄山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改善的综合型水库。工程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立朝村西,沂河中泓桩号31+000处,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0492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9.36亿m³。工程规模为大(2)型,正常蓄水位54.40m,校核洪水位56.00m,总库容2.73亿m³,兴利库容2.19亿m³,调洪库容0.95亿m³。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临沂市水利局
联系人:郭工
电子邮箱:20950786@qq.com
联系电话:0539-8235359
地址:山东临沂北城新区北京路11号
三、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冬冬
电子邮箱:jdd1208@163.com
联系电话:025-83780189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311室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获得链接
请有意参与发表意见者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下载网址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采纳进行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请勿提交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