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1952/slj/2021-000006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河湾水源向祊河补水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临沂市河湾水源向祊河补水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1-11-04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数: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湾水源向祊河补水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临沂市水利局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半程镇。

建设内容:新建1座引水箱涵、1座泵站、11.78km输水管道。箱涵长162m,共2孔,闸孔尺寸2×2m(宽×高),后接前池;泵站工程由前池及进水池、主副厂房组成,设置7台DFSS600-13N/4型单级双吸离心泵,6用1备,机组采用双列布置,配套电动机单机功率1250kW,总装机8750kW;输水管道采用2根直径1.4m~1.0m的钢管+PCCP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并排布置,采用地埋式,管道间净距1.20m。管道起始端接补水泵站,沿现状田间路铺设管道向西至河湾村西田间路,向南拐至老汶泗路,然后沿老汶泗路向西至郝埠河中孙沟桥(一期终点),一期工程管道总长11.78km。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为临沂市河湾水源向祊河补水工程(一期),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尾气、管道焊接烟尘以及管道防腐废气等。

扬尘采取洒水、定期冲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产生尾气采取加强车辆维护,选用达标燃油等措施;选用低污染的焊接设备,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减少因焊接设备运行状况不佳造成的烟尘污染;工程除锈、刷漆等防腐处理均在厂家制作完成后运至施工现场,故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防腐废气。因此,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一期工程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管道试压排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泵站基坑排水排入附近河沟;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沙石料冲洗工序,不外排;施工车辆和机械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部分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等,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直接就近排入附近河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委托环卫清运处理,不外排。项目采取的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行期

一期工程实施后,不会对沂河水文情势造成明显变化,对沂河水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实施后能够为补水水系补水,保证河道生态需水量,加强水系循环,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本工程实施后对补水河流产生较好的环境效益。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一期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回填,临时堆放在回填部位附近,无外弃土方,开挖剩余石方外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公司处置,不另外设置弃渣场。运行期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工程产生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产生的交通噪声。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村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

一期工程运行期噪声源为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噪声经泵房地下设置、减振、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

一期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方式、生物、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等方面。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各个方面均会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对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景观方面的影响尤为突出,即工程建设将会降低植被覆盖度,加剧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景观。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在输水管道等临时占地区域和泵站等永久占地的可绿化区域按要求进行复垦、绿化,所以对环境生态的负面影响已经显著减轻,生态环境得以恢复改善。

对于营运期,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考虑生物影响和及河流本身的生态效益。项目运行期通过加强绿化措施,项目区的植被将得到一定的恢复;从生态完整性指标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对工程周围水域原有的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选址基本合理。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初稿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拦河闸址周围社区进行关于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征求事项主要为本项目自身产生的环境影响。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Il0nzoq6R-e5qEXnZADyA

提取码:u7ik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hBX6WdjTLCyyva77mbpBg

提取码:kwr0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沂市水利局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8235359

邮箱:zcnjh2002@163.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06361329联系人:谭工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临沂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临沂市河湾水源向祊河补水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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