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临沂市祊河左岸防洪堤(滨河大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_0Mwf88zN8dWJ84959-tw提取码:j3l5)。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临沂市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山区祊河左岸长春路大桥(中泓桩号K10+993,左堤堤线桩号K0+000)至麻绪村段(左堤堤线桩号K9+079.8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麻绪村、高庄村、全家林村、花园村、薛家村、匡院村、竹子园村、庞家村、集西村等单位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沂市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9-8235359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7205531
e-mail:68055649@qq.com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临沂市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