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维护依法取水用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地下水取用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保障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未经批准擅自从地下取水的,如洗车服务经营主体(洗车店、加油站内洗车场等)、洗浴、滑雪场、食品加工、建筑工地、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及工业私自凿井、架设水泵盗用地下水等用于生产经营的;
2.取用水未安装计量设施或故意破坏计量设施的;
3.私自在建筑工地、矿场等区域挖基坑向外排水的;
4.不再使用的取水工程,未及时封闭、拆除取水设施或封闭不规范的;
5.已实施关停的取水井等取水设施擅自启用的。
举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发送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
临沂市水利局:0539-8301035
兰山区水务局:0539-8321871
罗庄区水务局:0539-7105101
河东区水务局:0539-2932619
沂南县水利局:0539-3221170
郯城县水利局:0539-6221046
沂水县水利局:0539-2256845
兰陵县水利局:0539-6379915
费 县水利局:0539-2117815
平邑县水利局:0539-4087327
莒南县水利局:0539-7231938
蒙阴县水利局:0539-2059830
临沭县水利局:0539-6210090
高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0539-7109355
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0539-8780653
2.网络举报:电子信件请发送至lyssljszyk@ly.shan
dong.cn或关注“临沂水利”微信公众号留言。
3.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送至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1号1912室,电话8318507。
请各用水户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依法取用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全社会珍惜水资源、合法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市水利部门将对受理的违法违规取水行为从快核实、从严查处,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临沂市水利局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