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同本网站《关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河湾水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信息公示(第一次)》有关内容)
二、拟建项目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和化解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通过风险调查,识别出可能影响拟建项目顺利实施的共5个主要社会稳定风险类型、14个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具体如下所示:
(一)地面附着物征收及补偿
1、补偿方案
(1)风险因素描述:政府颁布的补偿方案是否合法、公开、公正。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遵循国家及山东省颁布的有关征收的法律法规;制定补偿方案前,广泛调研,特别注意弱势群体的态度;制定出的征收补偿方案,应履行相关公众参与的程序。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81,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27,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2、补偿措施
(1)风险因素描述:补偿措施是否及时、到位。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
落实征收补偿资金,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宣传工作,合理引导群众对补偿措施的心理预期。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45,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4,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二)廉政风险
3、落实建设资金
(1)风险因素描述:一旦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容易引发施工承包单位垫资建设、未批先建、报大建小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半拉子”工程或是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造成新的问题隐患。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准备资金申报材料,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25,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20,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4、招标投标过程
(1)风险因素描述:拟建工程招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是否保障招标投标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是否保证潜在投标企业充分、平等竞争;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拟建项目依法实行全部公开招标,阳光透明,公开竞争,择优选定;建议集中打捆招标的方式招标,进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透明交易;加强合同管理,遏制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有关政府部门加强监督。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19,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9,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5、建设资金管理
(1)风险因素描述:拟建工程各项支出是否有制度可遵、有标准可依、有程序可循,水利建设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大额资金的使用应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后实施;严格工程款支付审批,严禁以虚增工程量和申报虚假项目等套取资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坚决防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审计监督。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65,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6,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三)技术经济与项目管理
6、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因素描述: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是否就项目进行充分沟通,是否对社会稳定风险有充分认识并做到各司其职,是否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和联动机制,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强维稳工作认识,工程实施前应成立专门负责本工程的维稳工作组织;完善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和联动机制,制定维稳应急处置预案;定期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有效。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75,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6,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7、文明施工管理
(1)风险因素描述:施工措施与当地相邻项目建设时序的衔接;实施过程与敏感时点的关系;施工周期安排是否干扰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停水、停电、停气、影响交通等突发情况等。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过程中,把文明施工作为评标主要依据之一。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优化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施工进度安排尽量避开敏感时点(农忙等时段);与当地居民、基层组织充分沟通,获取谅解。施工单位应杜绝“野蛮施工”,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设单位负有监督责任、责令其整改权力。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20,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4,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8、施工质量管理
(1)风险因素描述:是否依据有关工程标准、规范、规定、程序,认真履行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检测、检查验收。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过程中,充分考虑施工方的资质、信誉、完成同类项目的经验等。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加强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全面质量控制。加强施工档案管理,作为工程验收和鉴定施工质量的依据。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171,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1,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9、施工劳务纠纷管理
(1)风险因素描述: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尤其是雇佣当地居民)发生劳务关系并产生劳务纠纷,是否能够获得及时有效处理。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建设单位按时、足额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无法落实建设资金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场施工。施工单位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杜绝大面积拖欠工资现象。建设单位负有监督责任、责令其整改权力。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75,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22,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四)生态环境影响
10、水体污染、水土流失
(1)风险因素描述:工程实施所产生的污水排放超标,引起地形、植被、土壤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众利益受损、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
水体污染: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现场设废水沉淀池用于集中收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区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设施。
水土流失:优化工程方案,最大限度节约土地、减少植被的破坏;施工单位应采取土源统一调配,集中取弃土的方式;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并绿化;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及排放污水,及时恢复地表植被,以减小水土流失。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194,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1,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五)安全与治安
11、森林火灾
(1)风险因素描述:库区周边的森林受人为的影响可能引发火灾(如吸烟、炊事等活动)。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周边民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施工单位严格管理野外火源,用火完毕后,必须清理余火,确无复烧可能后才能离去。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172,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09,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12、施工人员治安管理
(1)风险因素描述:施工期队伍规模、管理模式是否合理;施工人员与当地群众是否存在矛盾、施工人员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施工单位在雇佣人员方面应该严格把关,聘请一些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的人员;制定完善的治安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治安宣传,加强治安管理措施,营造守法的社会环境。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04,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4,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1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1)风险因素描述:施工企业是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起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选择施工单位过程中,充分考虑施工方的资质、信誉、以往安全生产纪录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安全监督,协调项目实施的各参与方,强调目标一致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职责,选派专人负责。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44,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17,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14、施工炸药管理
(1)风险因素描述:拟建工程石方开挖采用钻爆法施工时,炸药使用安全问题,不施工时炸药保存管理是否得当。
(2)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措施:建立一套完善的施工用炸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领用、出入库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台帐制度,防丢失或外流。爆破专业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前应按照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便应对突发事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库存盘点。
(3)落实化解措施后该因素风险程度定量计算结果为0.265,风险指数定量计算结果为0.024,风险程度等级为一般(M)。
三、项目风险等级
综合上述分析,在落实各种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项目的风险指数为0.235,介于0~0.35之间,项目总体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目的是调查拟建项目影响区的公众对该项目的认识程度和利益诉求。欢迎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联系我们,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1、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2、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1号水利大厦
3、联系人:刘刚
4、邮 编:276001
5、电 话:0539-8129356
6、传 真:0539-8318730
7、电子邮箱:lywater@163169.net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