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662-06_C/2013-0108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3-01-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

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

2013-01-08   作者: 点击数:  

12月30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12]293号《关于命名临沂市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通报》,命名我市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通报中指出,临沂市作为全省首个水生态文明城市,要系统总结创建经验,完善工作措施,提升水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为全省创建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全省其他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生态山东和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建设美丽山东、实现永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基础支撑和生态安全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把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颁布后,全市上下把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力实施,以现代化水网为依托,结合河道防洪治理、水利风景区创建和生态水系建设,科学规划,综合施策,构建起完善的水工程设施,形成了健全的水管理机制,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的科学化水平,建成了特色鲜明的水景观。2012年11月,通过了全省首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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