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448662-06_C/2013-1202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水利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5-02-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临沂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2015-02-26   作者: 点击数: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市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实施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水文工作。

(三)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流、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等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治淮沂沭河洪水东调工程的规划、施工管理;负责市南水北调中水截蓄导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报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归口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治理开发工作,负责制定“四荒”治理开发规划,搞好综合协调。

(八)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拟订水利外援、外资项目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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