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水利局印发了《临沂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办法》编制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安排,市水利局牵头起草了《办法》。办法的落实将进一步加强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增强全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及有关规定,市水利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对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临沂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市水利局多次组织座谈论证,确定了办法的重点任务和基本内容,起草完成了《办法》,于2022年4月22日正式发布。
三、主要内容
1、《办法》适用于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是指由市水利局命名,以市水利局局属单位、专业队伍、水利施工企业为主组成,从事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的专业队伍。
2、 按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设备库房和训练场地,配备必要的水旱灾害防御设备,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固定专人维护保养,确保日常训练、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需要。
3、实行队长负责制,并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管理、应急处置、设备使用、案例分析及实操实习、应急救护、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培训,支持水旱灾害防御队员一专多能。
4、制定队伍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技能训练计划,加强以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培训演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管理。
5、市水利局将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纳入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市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加强对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运行、管理的指导监督。市水利局对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下达调度指令,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下达口头调度指令,事后补办书面指令。申请调用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单位,应当逐级提出书面申请呈报市水利局。
6、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和装备,第一时间到达水旱灾害防御现场或指定地点向负责统一指挥的现场指挥机构报到,服从现场指挥机构指挥。
7、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处置任务完成后,按照指令撤离现场并报告市水利局。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应当及时对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并于任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市水利局。
8、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受命参与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报市水利局审核,商市财政局安排市级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