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办〔2022〕15号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安排,加强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增强全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根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临沂市市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
临沂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