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农村山上打井咨询 |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5-05-27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发言内容 | 在承包的山上打井用于灌溉山上种植的树苗,这样允许吗 |
| 回复人名称 | shuilj |
| 回复时间 | 2025-06-09 |
| 回复内容 |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在取水设施上安装计量设施。按照《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建议您到所在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取水许可证,关于取用地下水的相关情况可拨打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电话进一步咨询了解,电话号码为:0539-8318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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