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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2015-12-21 00:00 网站管理员 

12月17-18日,市防办组织专家组对我市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投入试运行进行验收,在全省2015年度项目中率先完成初步验收。省防总办、省水文局、市防办、市水文局、项目县水利局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验收会议。

验收组对2015年度项目所涉及的费县、郯城县、临沭县依次进行验收,实地查看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情况及监测预警平台运行情况,现场检查项目建设质量。随后召开验收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作报告,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经过质询讨论,认为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质量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并经过系统测试合格,同意通过初步验收,投入试运行。  

2015年度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共完成投资1402.9万元,新建自动水位站99个,视频监测站23处,无线预警广播134处,简易雨量报警器269处,简易水位站147处,延伸视频会商系统到24个乡镇;购置手摇报警器233个,锣哨、手持扩音器各270套;开展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完善以及相关宣传、培训、演练。项目投入运行后,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监测预警站点、站网布局更加合理,预警系统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高了山洪灾害防御和防汛抢险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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