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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淮委对我市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工作进行复验
2014-08-06 00:00 网站管理员  审核人:

7月30日至31日,水利部淮委水土保持处王金平处长领验收组对我市创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平邑县、沂水县进行复验,省水利厅水保处副处长杨永兵、市水利局副局长蔡仲华、总工高正鹏及有关县区领导陪同。

验收组认真听取了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实地查看了办公场所,检查了执法装备,查阅了档案资料,并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要求进行了评分。验收组认为:沂水县和平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地方性文件配套到位,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配置齐全,档案及数据库管理规范,做到了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基本达到水利部的验收标准,根据评分结果,同意通过复验。

同时,验收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细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扩大监督执法覆盖面,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新的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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