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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个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全部通过省级初验
2014-06-20 00:00 网站管理员  审核人:


2014年6月18日至19日,山东省水利厅初验组,对我市兰山、罗庄、平邑、蒙阴、沂水、莒南、临沭七个县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初步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观看影像资料,查阅档案资料,询问解答等,对照水利部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标准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一致认为,各县区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有效,配套法规体系“五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五到位”、监督管理工作“五规范”、监督管理制度“五健全”目标完成好,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都分别达到90%、80%、70%以上,综合评分都为90分以上,同意通过初步验收。并建议各县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执法能力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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