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沂水县本着“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的原则,多措并举积极备战汛期各项工作,确保小型水库安全度汛。
“全覆盖”构建责任体系。根据《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要求,我县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责任制,全县140座小型水库均落实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由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组成,分别承担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并在媒体报纸以及水库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健全水库管护机制,为水库管护上保险。县财政列支管护经费162万元,全部用于水库的管理养护,同时,整合移民项目、小农水项目、农田养护项目等项目资金120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水库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按照工程运行需要,县水利局同时制定出台了《沂水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沂水县小型水库巡检系统管理办法》等七项配套管理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紧紧抓住国家增加水利投入的发展机遇,乘势而上,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纳入全县20项民生实事,重点督导,强力推进。投资1660万元,对18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面开工。随着除险加固工程的全面实施,水库病险问题将得到彻底根治,工程运行安全可靠,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