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特别关注>>水生态文明市建设>>正文
沂水县三举措做好河湖清障构建无违河湖
2019-03-27 10:10 网站管理员 

近期,沂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要求,三措并举加快推进河湖清障,助力构建无违河湖。

一是专题部署,责任到位。3月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专题部署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行动。会议要求,各级河长、各责任部门要深刻领会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要求和精神,立足实际,抓紧摸排,迅速出击,迎难而上,确保构建无违河湖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有章可循。根据省市3号总河长令精神,该县制定了县2号总河长令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严格河道问题整治从严抓实“四乱”治理。各级河长、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迅速开展工作,针对问题及时进行销号作业,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及时行动,确保实效。针对河道易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巡查过程横到边,纵到底,该县利用无人机对33条县级以上河道开展了空中巡察,通过巡查共发现问题93处,问题目前已全部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县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将及时做好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沂水县将继续组织开展好暗访、抽查、无人机飞检、重点检查,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同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强化县、镇、村级河长湖长责任落实,落实好巡河巡湖工作,及时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助力构建无违河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