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优势,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莒南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查处涉河涉水违法行为,为全县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按照《莒南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部署及县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莒南县公安局对应“5155”河长组织体系,印发《关于实行河道警长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河道警长制领导小组,配备县、镇两级河道警长65名。其中,45条县级河流由局领导担任总警长,59条镇级河道由流经区域的辖区派出所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河道警长。河道警长作为辖区内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在同级河长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全程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河段内涉水违 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在重拳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的同时,该县公安局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推送专题信息,深入辖区举办执法讲座,广泛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及公安机关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