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郯城县召开河长制暨河道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刘连栋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总河长陈海玲主持会议,副县长、副总河长李晓法通报了县河长制暨河道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级河长孙静波,各乡镇总河长、各河长联系单位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刘连栋强调,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清河行动,对涉及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维护正常的河道水事秩序。要明确任务目标,准确把握清理步骤,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打赢河道违法问题整治攻坚战。要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常态化巡河,推进河湖确权划界,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陈海玲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全面贯彻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完成清河行动工作。要主动认领任务,明确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要对危害河湖的行为,特别是非法养殖,非法设置排污口,河道内网箱养鱼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拆除违法设施,确保河道水事秩序安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