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湖长制工作,平邑县河长制办公室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了湖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分级设立,建立三级湖长体系。印发了《平邑县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平邑县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等文件,在“河长制”基础上建立了由5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总湖长、副总湖长,8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兼)任县级重要水库湖长,15名镇街(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镇级小(1)型水库湖长,115名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小(2)型水库湖长的县、镇、村三级湖长制体系。在水库显要位置设置湖长制公示牌,全县共设置湖长制公示牌138块。河长制”与“湖长制”相结合,更好地发挥水库提升改善河流水质的功能性作用,助力平邑县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和水体洁净、环境优美、水清岸绿的总体目标。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清库行动。结合全县防汛工作,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14个镇(街、开发区)131座小型水库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水库非法建设、水库内堆放垃圾、非法养殖、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水利设施管护、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问题479处已整改完成453处,其余26处正抓紧整改中。
三是规范水库管理,开展小型水库体制改革。制定了《平邑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平邑县小型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平邑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确权划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议、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及现场观摩交流会议,建立平邑街道红泉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点,正在组织开展小型水库划界确权等工作。通过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为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提供保障。
四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网络、微信、移动云MAS平台、报纸、工作手册、一封信等方式开展了湖长制宣传工作。编制印发了《平邑县河湖长制工作手册》6000册,发送致群众、县级河湖长、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一封信24000余封、刊印《平邑河长简报》19期等,同时在临沂日报平邑版公布了《平邑县县镇村三级湖长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