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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河湾水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信息公示(第一次)
2015-11-09 00:00 网站管理员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及《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鲁水政字[2014]1号)的要求,临沂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对“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河湾水源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拟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临沂市沂河河湾水源工程,拟建闸址位于汶泗公路桥上游1.6km、沂河中泓桩号97+000,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设溢洪闸、放水洞、东西岸引水闸、护岸、滩地整治、管理设施等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44889万元,经济内部收益率13.7%,经济净现值18992万元。该工程建成后,通过拦蓄沂河地表径流,有效利用雨洪资源,为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提供水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工程影响区占地包括闸址上游淹没影响占地和工程建设区用地,其中淹没影响占地约3336.8亩,施工临时占地约28.0亩,均位于沂河河道两岸堤防之间、河道管理范围内。因此,该工程无新增永久占地。

该工程计划在实施前,完成对闸址上游淹没影响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工程影响范围涉及兰山区李官镇、河东区汤头办事处、沂南县砖埠镇、沂南县青驼镇等区域;工程影响实物主要包括青苗、果木、林木、小型水利设施、房屋及其他设施等。根据初步确定的补偿数量、补偿标准,本次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费用10326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类型概述

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结合建设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拟从以下七个方面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

2、征地拆迁及补偿;

3、技术经济与项目管理;

4、生态环境影响;

5、经济社会影响;

6、安全卫生;

7、廉政与媒体舆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目的是调查拟建项目影响区的公众对该项目的认识程度和利益诉求。若您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意见都可以联系我们。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1、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2、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1号水利大厦

3、联系人:刘刚

4、邮  编:276001

5、电  话:0539-8129356

6、传  真:0539-8318730

7、电子邮箱:lywater@163169.net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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