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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河中上游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2-02-29 00:00 网站管理员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本单位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沂河中上游段治理工程;

项目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建设范围:东汶河口(沂南境内)至跋山水库(沂水境内);

建设任务:沂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是通过加固沂河上游干流和支流回水段堤防,新建、改建和加固建筑物,提高沂河上游地区的防洪标准,减轻保护区内的洪涝灾害,维护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联系人:刘敏红

联系电话:1395449136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单位:河海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一号;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18066068868

Emailwanghua@hhu.edu.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准备阶段:首先是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同时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

正式工作阶段:开展深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调查的目的:了解本工程影响区和受益区的公众对本项目的认识程度,以及对此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发展;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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